都知道小区的房子是要交物业费的,在租房时该租客还是房东来交,每个地方都有不一样的规定和风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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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的地方是房东负责交,有的地方是租客自己交,具体还是要看双方的约定。
不过谁交都是一样的钱,房东交会提高房租的钱,租客交就是看着便宜,但是加上物业费也是差不多了。
最主要的是要先约定好,租赁双方谁来交物业费,按年还是按月来交的,这些小细节全都要谈详细了。
在双方出现纠纷时就能看出对错,而不是觉得合同里面写了,又或者都应该租客交,房东就不主动说。
等到租客有所质疑时,这个东西就很难扯清楚,房东和租客都自认有理。
近日,北京就有位房东和租客吵起来了,就是没有说好物业费该谁来交,房东还要求租客一下交1年。
租客觉得房东是无理取闹,附近都是房东交的,而房东也同样是这么想,租客租房不交物业费是耍赖。
一位老板正在和大妈争吵着,不知情的可能会误会,这两人是为买东西争吵,其实就是一个租房的事情。
老板是在北京开一家小店,2个月前就租了新的房子,大妈就是房子的房东。
开店有不少个年头了,以前在附近租房子住时,基本都是房东负责交物业费,她只要按约定交房租就行。
这回换房子租住时,虽然是有签订租赁合同,不过也就那些模版的事,她也没有去注意看就把字签下去。
那会房东也没和她说什么,就是说了下什么时候交租,然后就把房子租下来,后面为了物业费争吵起来。
房东说合同上已经写了,租客要负责交物业费,老板认为房东没有提醒她,不过合同写了老板也是认账。
提到怎么交物业费又有争议,房东要求租客一次交1年,反正早交晚交都是要交,但是租客想按月来交。
她觉得交1年很不妥,万一中途要违约退租,物业费退不回损失太大。
这不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,房东到店里找老板理论,让她不住就2个月后搬走,双方的合同也不再续签。
目前双方还在为此事争辩着。
做人做事还是要注意点,在和他人签订合同前,不管是什么样的小事,自己都要稍微的把合同条款看下。
这样可以避免自己被坑,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一样,不是所有合同都差不多。
就如文中的情况一样,租赁合同也就那几个条款,只要老板有注意去看了,基本就能看到物业费的事。
那会就可以和房东提出来,这个物业费多少钱怎么交,避免事后自己落了下风,还要和房东为此吵架。
同样房东也要主动说明,而不是等收到房租钱,这才和租客去说物业费,这种做法同样也是很没品的。
所以说,合同还是不要随便的签字,最好是把条款看清楚,到底有没有不一样的地方,当面和房东提出来。
只要双方能够协商好,也白纸黑字写进合同里,房东就没有理由再闹了。
大家对此怎么看?